2020年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区属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XZTB-HW-2020-0408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0年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区属绿化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标段划分:2020年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区属绿化工程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项目采购招标控制价总额为人民币6,112,267.00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具体如下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HZXZTB-HW-2020-0408-1 |
(一标段)2020年南关区新植(卫星广场西南角绿地等)工程 |
837,355.00 |
HZXZTB-HW-2020-0408-2 |
(二标段)2020年南关区公共绿地养护(新增绿篱修剪、涂白等)工程 |
1,450,108.00 |
HZXZTB-HW-2020-0408-3 |
(三标段)2020年南关区公共绿地养护(街路绿地除杂)工程 |
1,782,415.00 |
HZXZTB-HW-2020-0408-4 |
(四标段)2020年南关区公共绿地养护(街路绿地草坪修剪)工程 |
2,042,389.00 |
2.2计划工期及质保期:
一标段:工期2020年5月 日--2020年6月30日,质保期:二年;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工期2020年5月 日--2020年10月31日,质保期:一年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4项目地点:南关区范围内;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方面的内容,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开户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施工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可提供企业主要财务报表,同时投标人应对该报表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可自行拟定;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信息截图。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应当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和参加投标活动(入吉企业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根据国办发〔2016〕1号和吉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严格执行上述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格式自拟。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86666615@sina.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回传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加盖公章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接收公对公转账:
账 户: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广场支行
账 号:5266 0188 0000 5154 7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知人之明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新华苑宾馆3010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南关区吉顺街18-7号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方式:0431-886168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联系人:李萌
联系电话:18686666615
电子邮件:hzx18686666615@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广场支行
账 号:52660188000051547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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