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水库商圈标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小南街标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小南沟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WJZB-2020-002
1.招标条件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水库商圈标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小南街标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小南沟标段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0-43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水库商圈标段,采购预算10107960.45元;二标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小南街标段,采购预算2279537.59元;三标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立城镇小南沟标段,采购预算4517828.29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计划工期: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7月15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二标段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中小型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详见长财采购【2019】594 号文件),提供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一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二、三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
3.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6、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市政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8、本项目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一旦某个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随后其他标段中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4 月 26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与东岭南街交汇处鸿城国际花园小区内28栋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2487276250@qq.com,联系人:赵金磊,联系电话:0431-81853006,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电子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 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电子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经理及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7)二标段项目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800元/套,二标段:300元/套,三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睿德名人艺术酒店二楼会议室(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瑞德广场北行100米)。
5.2、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APP”视频会议方式(选择视频会议的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视频会议,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投标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如未及时参加视频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或现场开标方式(选择现场开标方式的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
5.3、不强制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保证金捌万元整,二标段保证金叁万元整,三标段保证金肆万元整。
5.6、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
联系人:吕红杰
联系电话:0431-845490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与东岭南街交汇处鸿城国际花园小区内28栋
联系人:赵金磊
电 话:0431-81853006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
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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