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购买专用车辆项目
招标公告
吉林省荣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购买专用车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区预算内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服务商参加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购买专用车辆项目
二、项目编号:LY202005-031
三、交货地点:原合心镇人民政府长白公路3877号。
四、采购内容:8台金刚翻斗车,8台小铲车。102台环卫电动三轮车。
五、供货期: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
六、采购预算:4立方金刚翻斗车,8台,单价15.5万元/台;20型小铲车,8台,单价20万元/台。环卫电动三轮车,102台,单价8000元/台(包含运到各村费用、购置税及上牌费,符合国家相关车辆“三包”政策)共计费用365.6万元。
七、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生产经营范围需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3 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7.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并截图);
7.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在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5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6时)扫描后发送至279400462@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3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林省环南湖科技创新政策先导区技术转移中心(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科技厅科研园内)二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信息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工
电话:135044172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荣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431-80819000 13029104885
监管单位: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7605030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