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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冬季取暖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265424】号 发布时间:2020/9/17 7:54:37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黑龙江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
内容:  

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关于大同区污水处理厂冬季取暖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关于大同区污水处理厂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关于大同区污水处理厂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01033

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关于大同区污水处理厂冬季取暖煤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000.00元,参与谈判供应商报价超出此价格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0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声明函(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最终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涉及多个产品的应逐一提供声明函。如提供不全的,则只对提供声明函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执行价格扣除。

③所投产品控制单价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如所投产品的供应商谈判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煤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0年9月21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大同区东客运站南

联系方式:0459-6272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363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曲佳波

电 话:0459-627229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林小宁

电话:0459-6363998

附件:

项目需求

备注:按照项目需求逐条进行验收,不满足需求的不予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果质量不达标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调换货物或拒付货款,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货商承担。

取暖煤:110吨

具体参数要求:

1 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 挥发份:Vdaf≥30 %

3 含硫量:St.ad ≤1 %

4 焦渣特性:不结焦且粘结度≤2

5 灰份:Ad≤28 %

6 煤块(3cm—8cm)占煤总吨数比率≥50%

保证送货时间及数量,按要求的时间和数量送货,送到指定地点,一切运输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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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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