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00930-GC0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00908]-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为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维修改造工程;装饰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
2.3预算金额:3692882.00元;
2.4计划工期: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期7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9月24日至 2020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0092492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1日13时30分,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步行街)2楼2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388号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138435039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5-424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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