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汽总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信息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SJLDL20200927005GK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28万元
4.采购需求:1台/套电子胃肠镜系统(总体要求:全高清电子内镜设备;分体式设计;设备面板按钮为触控按键;支持镜体热插拔;视频信号光纤传输,速度更快,抗干扰更强。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5.供货地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非OEM产品,并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0年出具),并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9月30日08时30分起至2020年10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由于疫情期间,现暂停现场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提供邮寄办理服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 请各投标人由吉林省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西北角)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5. 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45000元(提交方式请见投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人:史晓杰
联系方式:0431-8590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周祺
联系方式:0431-87644668、81727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祺
电 话:0431-87644668、81727842
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9990393
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