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晋江市“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582]JJZC[DY]2020001 
2、项目名称:晋江市“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2270869.56 | 
否 |    | 
2270869.56 | 
22708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晋江市“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物业服务 | 
泉州美特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9-30 16:30;报名截止时间:2020-10-12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10-19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泉州市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10-19 09:30,泉州市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吴静晓 
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联系方法:85659620 
代理机构: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晋江市文景路文景雅苑10栋9层 
联系方法:0595-88077193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9-30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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