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马鞍山乡村旅游示范区配套道路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H-2020-09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马鞍山乡村旅游示范区配套道路项目己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JT-0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马鞍山乡村旅游示范区配套道路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3工程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4计划工期:2020年11月14日-2021年10月31日,共352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1361.19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投标人近半年内(2020年3月-2020年8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9投标人若为特级或一级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与青林路交汇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号获取招标文件。
须持以下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生成PDF文件格式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项目总工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6日13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13 时30分;开标地点为: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标结束后(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有效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0431-823690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与青林路交汇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