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二道区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GC-2020-1022
项目名称:二道区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
招标内容:一至七标段拆除工程、八至九标段监理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或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拆除工程结束;
标段号 |
内容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残值费(万元) |
一标段 |
东起临河街,西至沿河街,南起东新路,北至四通路 |
566.5610 |
271.0058 |
二标段 |
东起临河街,西至沿河街,南起阜丰胡同,北至东新路 |
445.5897 |
208.3318 |
三标段 |
东起临河街,西至沿河街,南起生修堂中医院南门,北至阜丰胡同 |
373.6509 |
191.2707 |
四标段 |
东起临河街,西至沿河街,南起荣光路,北至生修堂中医院南门 |
377.8029 |
184.3281 |
五标段 |
东起临河街,西至吉林街,南起东华路,北至荣光路 |
444.6886 |
191.7284 |
六标段 |
东起吉林街,西至沿河街,南起吉林大路,北至吉林街 |
531.9427 |
237.3160 |
七标段 |
东起西绿安街,西至临河街,南起荣光路,北至阜丰路 |
445.7859 |
200.0125 |
八标段 |
二道区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一、二、三、七标段监理服务 |
42.5494 |
/ |
九标段 |
二道区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四、五、六标段监理服务 |
32.8155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一至七标段: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在本单位参保2020年任意一个月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八、九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三年以上监理经验,提供在本单位参保2020年任意一个月参保证明,并且无在建工程。
2.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3.4 具有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5 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需对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6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2.3.7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5]50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2.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职称证除外。
2.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3.11 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 2020年10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86666615@sina.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购买招标文件:
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截图文件请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至七标段);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至七标段);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八、九标段);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一至七标段)、500元/标段(八、九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7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563号
联系人:杨文宇
电 话:0431-80781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项目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18686666615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4658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