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库房及工房建设项目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框架结构库房1栋,建筑面积987.49平方米;新建框架结构工房1栋,建筑面积859.82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辽宁 省(市) 大连 市 沙河口、旅顺口 区。
2.3招标项目估算价: 7069038.34 元。
2.4计划工期: 1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其他: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报名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1 月 11 日至 2020年 11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提交报名资料,参与项目投标报名。
5.2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5.2.3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2.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注:本项目投标人在报名时须领取并填写《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招标人将于2020年 11 月 19 日至2020年 11 月 20 日统一组织对投标人保密资格进行审查。
5.3对通过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具体发售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发函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 年12月15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特别声明
1.本项工程严禁挂靠施工,招标中将采取严格的措施杜绝挂靠现象,请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2.经查实有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及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依据法律法规取消在部队的投标资格,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