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广告
信息搜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06819】号 发布时间:2021/5/12 5:42:53

项目编号: ZZ10891FW02400038
所在地区: 辽宁
所属行业: 厨房设备
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0891FW024000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Z10891FW0240003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每年预计84万元,人员20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3)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有近两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今)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 (至少1处)的经验(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及以上;
(8)在以往餐饮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11)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1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5月18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zlnfgs@163.com,邮箱中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3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Z10891FW02400038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4、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每年预计84万元,人员20人。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3)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有近两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今)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 (至少1处)的经验(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及以上;

(8)在以往餐饮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11)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zlnfgs@163.com,邮箱中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提供公告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提供公告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5)有近两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今)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 (至少1处)的经验(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及以上;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7、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3日13:3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

(3)届时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投标人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5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429-33711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4-81899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项目: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