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8月2日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19]90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选择确定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的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银行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的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机构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FZW-2021-045
3、内容及范围: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二名的银行,作为本项目的公款存放银行,并提供相关服务。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北仑区(开发区)内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的一级支行及以上机构。
(2)如属于同一总行有2家及以上的一级支行及以上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人总行(投标人总行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投标人总行不在甬)出具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5)本次招标为跨行竞争性存放,原开户银行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一家金融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报名的,开标时凭宁波市分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才能进行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9日上午08:30时 —11:30时下午13:00时—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购买,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8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8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公开开标。
1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提出询问须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11、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王晓岗、梁丽萍、赵炜
电 话:0574-86884169、15057440481
传 真:0574-86873236
邮 编:315800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沈际凯
联 系 电 话:0574-86771649
监管部门: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国库局)
电话:0574-8938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