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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自然资源局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万自然出让告字[2021]64号
经万荣县人民政府批准,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4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及
年限 |
位 置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宗/次)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
(米)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21-8 |
3400.01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0 |
209国道闫景段以西 |
≤1.5 |
|
≤25% |
≥20% |
193.12 |
193.12 |
3 |
2021-9 |
43411.18 |
工业用地50 |
荣河工业园区 |
≥1 |
|
≥30% |
≤20% |
767.2926 |
767.2926 |
5 |
2021-10 |
41498.96 |
工业用地50 |
宝鼎南路以西 |
≥1 |
|
≥30% |
≤20% |
861.39 |
861.39 |
5 |
2021-11 |
9425.13 |
工业用地50 |
北外环以南 |
≥1 |
|
≥30% |
≤20% |
181.39 |
181.71 |
3 |
2021-12 |
8666.66 |
工业用地50 |
北外环以南 |
≥1 |
|
≥30% |
≤20% |
167.27 |
167.27 |
3 |
“标准地”各项控制指标为: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200万元;
2、容积率≥1;
3、税收强度指标:亩均税收≥5万元;
4、能耗指标:单位工业总产值能耗≤5.34吨标准煤/万元;
5、环境指标:
(1)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KG/万元)≤0.106;
(2)氮氧化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8.71;
(3)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KG/万元)≤0.127;
(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0106;
(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
(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7)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禁止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两年以上的;
4、规划部门批准的容积率调整后没有办理补缴手续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23日,到万荣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开发利用股(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9月1日,到万荣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开发利用股(地点)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万荣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挂牌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时至2021年9月3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的土地登记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办理。
(二)本次挂牌不受理口头、邮寄、电话或传真等方式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契税,竞得人需到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不包括地上资产,地上资产由竞买人缴纳;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
竞买人需按出让文件要求按时缴纳,详情见土地出让文件。
开户名:万荣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荣支行
账 号:0511039109026206316
行 号:102181503918
注:交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地块编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万荣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 15935990988
联 系 人: 樊东耀
万荣县 自然资源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