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时段溯源分析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时段溯源分析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甘肃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时段溯源分析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PM2.5、优良天数、氮氧化物和VOC四项指标,同时要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数。为做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掌握各市州环境空气污染成因,提升PM2.5及O3污染管控及治理水平,支撑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工作,需开展甘肃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时段溯源分析—光化学综合监测,排查颗粒物污染来源、输送情况,结合近地面大气综合数据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管控措施,为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水平提供重要技术与数据支撑。本项工作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提供管控方向,精准治理”为原则,监测期间及时出具污染溯源分析报告,掌握城市环境质量实际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和建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利用大气移动综合监测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对固定监测站点进行全方位的监测数据补充,根据全省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污染特征,进行动态调配,在不同时段对指定区域进行加强监测。通过长期逐日监测,分析监测数据结果,结合VOCs在线监测进行源解析,结合NOx监测结果对城市臭氧污染情况及成因进行分析。本项目监测涉及内容复杂、数据质量要求高、工作性质和仪器特殊,同时需与市州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源解析工作,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长期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对VOCs监测数据质量分析以及研判要求具有丰富经验,而且在省内唯一具备本次项目所需特殊移动监测设备仪器和VOCs在线监测网络。故本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唯一满足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
三、公示期限
2021-08-06至2021-08-13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锦明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统办二号楼
联系电话:0931-841823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黎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联系电话:0931-889996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丽丽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405室
联系电话:1529415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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