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财库〔2019〕49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仑政办〔2019〕90号)《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就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宁波市北仑区物业管理中心物业专项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为物业专项资金跨行竞争性存放,原活期账户开户银行直接参与定存分配,无需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宁波市北仑区物业管理中心物业专项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NBDW-20211093
二、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单位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次招标为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入围家数为5家,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5名的银行,作为入围(中标)人,并提供相关服务。公款存放服务期2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中标银行的服务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响应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协议。如果服务达不到招标要求和投标响应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入围数量:5家(如果中标候选人不足5家,按实际入围家数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营业场所”或“住所”载明属于宁波市北仑区域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域,同时在北仑区(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分支机构(通指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同一家金融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报名的,投标时凭该金融机构宁波市分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才能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系指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8 月 13 日至2021年 8 月 20 日,上午08:30时 —11:30时,下午13:30时— 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购买,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10楼1001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1年 9 月 2 日14 : 30 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 9 月 2 日14 : 30 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公开开标。
七、其他事项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提出询问须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10楼1001室
联系人:石静娜、宋世林、石巧怡、颜明琴
电话:0574-86830803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16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3543
监管部门: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国库局)
联系电话:0574-8938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