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稷自然资告字[2021]2号
经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米)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JTC2021-03 |
西社园区仁义村西、管化线以北 |
79735.98 |
工业用地 |
50年 |
≥0.8 |
≤24 |
≥30% |
≤20% |
1566 |
10 |
1566 |
备注 |
该宗地位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仁义村西、管化线以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地块控制性指标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31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经济能耗指标:工业增加值能耗小于0.91tec/万元;环境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地表水水域标准限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地下水标准值;环境噪声限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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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1日,到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1日,到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2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地块挂牌时间为:
JTC2021-03号地块:2021年9月13日8时至2021年9月23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契税,竞得人需到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单位:稷山县自然资源保障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04531001040028462
行 号:103181753103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9-5522209
联 系 人:薛先生、刘先生
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