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浦自然资规告字〔2021〕33号
nbsp;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金狮湖东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金狮湖东北侧地块 |
东山路以南、金狮湖以东、班班大道以西 |
总用地面积29048㎡(其中A区19265㎡、B区9270㎡,C区513㎡) |
1.0~2.4239 |
≤25% |
nbsp;
A区≤80米,
B区≤54米 |
≥35%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单价(元/㎡) |
出让方式 |
A区、B区为二类住宅用地(R21) |
70 |
10000 |
17000(最高限价 nbsp;22000 ) |
挂牌 |
备注 |
1.需无偿配置不少于22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可包含依法结建人防工程内平时使用作为停车位的停车位),并设置独立出入口,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建设集团;
2.A区、B区指标独立核算,整个地块总体平衡;
3. nbsp;C区敞开道路应当由土地竞得人按照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建设,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质保期满后无偿移交市政主管部门。
4.地下建筑退让线同地上低多层建筑退让线(敞开市政道路地下可以设置连接A、B区的地下通道,但不能影响市政管道的布设,受让人并应无偿允许供电线路等设施从C区穿过)。 |
nbsp; nbsp; 二、本地块出让方式为限地价竞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当竞价达到上限价格22000元/ m2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拍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起始建筑面积60平方米,每次投报面积增幅为60平方米的整倍数,最高投报面积为30000平方米。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投报面积达到最高投报面积时,以首个竞报最高投报面积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套型总建筑面积≥60 m2,从地块A区西北侧第一幢开始取(若需多幢,由A区西北侧向东北侧选取),从中间层开始,按先上后下,先东后西的原则,分别向上下留取;停车位应相对集中在地下一层按每套配建房一个留取。剩余户型建筑面积不足一套的按一套取整计算。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及停车位建成后均须无偿移交给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被列入浦江县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浦江县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县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不是由竞买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事先须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如设立由竞买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可以事后申请;(3)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请有意竞买的人(单位)在报名竞买前,可以向浦江县自然资源交易和储备中心详细了解地块现状等情况,浦江县自然资源交易和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579-841109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未设底价,增价幅度为 nbsp;100元/㎡ 或 100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确定竞得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六、出让时间安排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1.公告时间:2021年8月22日至2021年9月11日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23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10时)
3.本次挂牌时间为: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1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1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出让金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竞得人竞得宗地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新规定办理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的用地建设审批手续,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 人防要求:应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结建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县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并进行产权登记。(详见供下载文件中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
3.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应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5.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到浦江县自然资源交易和储备中心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公证书。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按挂牌成交价的20%比例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部分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本次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书面竞买报价。
8. nbsp;竞得人在建设时,应严格遵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规定。该地块内如涉及电线、电缆、自来水、雨污水等设施迁移的,迁移的政策处理工作由出让人负责,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10.特别说明: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11.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完毕后六个月内开工、开工后两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提出延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4110900、0579-84114280
联系人:胡先生、杨女士
2.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自然资源交易和储备中心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zjgtjy.cn/land.zjgtjy.cn)进行。竞买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nbsp;
nbsp;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2日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