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常自然资规告字〔2021〕16号 nbsp;
经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nbsp;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nbsp; 度 |
绿地率 |
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 |
57719 |
住宅、商业用地 |
1.8-2.0 |
≤19% |
≥30% |
nbsp;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nbsp; |
55000 |
11000 |
备注 |
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必需根据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特别约定、建设管理要求及常政办发【2019】171号文件执行(详见供下载文件)。
1、建设管理要求由常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王淑君 nbsp;电话:13587116223。
2、规划设计条件由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朱黎明 nbsp;电话:13706703090。
3、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按《常山县工程项目中矿产资源规范处置及防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19】171号)规定办理,联系人(资规局)官军建 电话:13511427327;(农投集团)徐磊15068939596。 |
nbsp;
nbsp;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常山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常山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建公寓面积”方式进行。不设保留价,拍卖起始价即为出让底价。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的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公寓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投报配建的公寓为住宅性质,产权70年,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时间:
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公告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13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时;拍卖时间:2021年9月14日9时00分。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须知》等。《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常山县白马路161号;咨询电话:0570-5032070)。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nbsp; nbsp; nbsp;1893243017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nbsp;
nbsp;
nbsp;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