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松源镇石龙街51号东1、东2号店面挂牌出租项目
挂牌出租公告
一、项目编号:QZCQ2021020
二、标的物概况:
本次挂牌出租项目标的物为临街两个独立店面,根据庆元县信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意见,标的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标的1:东1号店面,出租面积12.96平方米,现经营草药店。坐落于松源镇石龙街51号房屋,建于1995年,共5层,为混合结构,成新度较好。该店面位于该房屋第一层,装修概况:入户卷帘门、玻璃门,地砖、内墙刷白。通水、电,采光、通风情况较好。
标的2:东2号店面,出租面积32.4平方米,现经营理发店。店面概况同标的1。
房屋具体情况竞租人可自行踏勘,其他详情参见评估报告。
三、租赁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法人或个人。
四、租赁要求:
1、此挂牌租赁有效期三年,首年租赁费为中标价,之后每年上浮5%,租赁费用一年一交。
2、租赁期内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租户承担。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日(工作时间);
竞价起止时间:9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止;
六、转让起始报价:标的1: 9098元/年;标的2:19440元/年。
七、报名事项:
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个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竞租人于2021年9月1日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庆元县国有产权交易挂牌项目报名表》等传真(0578—6271187)或送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407室(濛洲街222号)。
3、挂牌保证金:报名时须缴纳的挂牌保证金,标的1:3000元,标的2:5000元,并于2021年9月1日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缴款指定账户: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201000015435743。(法人缴款需从基本帐户转入,个人需从本人账户转入)。
八、竞价方式:
网络延时竞价。本项目以起始价加价报价,加价幅度为200元的整数倍数每次。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结束时间采用延时方式,在竞价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人报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在新的截止时间2分钟内又有人报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人报价为止。
本项目无保留价,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九、成交确认及其他事项:
竞价结束后,成交人3个工作日到县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一切费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出租单位协助其办理,违约者将没收保证金。
未竞得者在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十、联系人: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孙 贞:0578-6121982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吴 芬:0578-6271187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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