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经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同意,在象山县产权交易平台(访客浏览网址:http://220.191.214.139:8070/jmr/index;注册和登录网址:http://220.191.214.139:8070/web/login;使用IE浏览器的,须8.0及以上版本;使用360浏览器的,须切换成“兼容模式”。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地址 |
面积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备注 |
1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31幢1-10室(欢乐路33、35号)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31幢1-10室(欢乐路33、35号) |
本标的为丹东街道欢乐家园31幢1-10室(欢乐路33、35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83.54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面积37.22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46.32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4.94平方米。 |
619000元 |
50000元 |
目前闲置状态 |
2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31幢1-6室(欢乐路49、51号)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31幢1-6室(欢乐路49、51号) |
本标的为丹东街道欢乐家园31幢1-6室(欢乐路49、51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83.54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面积37.22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42.61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4.28平方米。 |
606000元 |
50000元 |
目前闲置状态 |
*以上标的不设保留价
二、注意事项
1、标的特别说明
(1)本标的以现状进行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须对标的进行了解(包括其瑕疵),交易中心和委托人对标的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标的的面积、用途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委托人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产权证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它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否定成交,拒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
(3)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各项配套设施(包括水、电、有线电视等户头的安装、过户)等事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都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交付后,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对竞得的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6)本标的不提供按揭。
2、交易服务费及成交款支付
(1)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自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2%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买受人应在2021年9月18日前支付≥30%的成交款,余款在2021年10月10日下午4时前支付完毕,交易保证金在买受人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充抵。
(3)本次标的的成交款不包含标的办理产权过户中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和交易服务费。
(4)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每天须缴纳按欠款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的作违约处理,买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向买受人追偿违约责任。
3、标的过户税费规定
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证及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金、费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4、标的交割
(1)产权证过户: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权证过户手续。
(2)实物移交:办理标的产权证过户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直接交付买受人,标的实物按现状交付。
(3)因不可抗力或成交后因国家政策因素致使本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等一切事宜,委托人、本交易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3日(工作时间);
2、实地看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展示现场看样(联系人:俞浚;联系电话:13586801088)。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
五、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通过银行(包括网银)一次性足额转账;
2、缴纳时间:在网络竞价结束前均可缴纳。为保证及时到账,建议在网络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缴纳;
3、退还: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六、网络竞价程序
1、注册:在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已经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
2、登录:可以用“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3、报名:点击“报名”后交易平台即时审核;
4、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通过后弹出《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请按照此单指示缴纳(不同竞买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不同,务必按本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缴纳);
5、报价:在网络竞价时间登录交易平台在线报价。
详细操作方法请阅读交易平台中交易指南/竞买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220.191.214.139:8070/jmr/help)
七、网络竞价时间
1、开始时间:2021年9月8日10时;
2、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0时;
3、延时竞价:在截止时间前5分钟起进行限时报价,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时5分钟,直到5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凭有关证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2、缴纳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在2021年9月18日前支付≥30%的成交款,余款在2021年10月10日下午4时前支付完毕,交易保证金在买受人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充抵;
3、缴纳交易服务费:自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2%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遵守《交易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附]交易中心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室。
咨询电话:0574-65733128(金老师、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