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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石璜镇三溪村藤部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发包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25441】号 发布时间:2021/8/29 9:22:21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浙江
所属行业: 建筑房产物业
内容:  

嵊州市石璜镇三溪村藤部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发包公告

 

嵊州市石璜镇三溪村藤部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1.标题:嵊州市石璜镇三溪村藤部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石璜镇三溪村藤部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3239

6.建设地点:嵊州市石璜镇三溪村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737665.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预留金额:20000元、暂估价5000元不下浮)嵊州市石璜镇三溪村藤部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8个月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业,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态;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根据“绍市水利【2020】57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报名人随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1)让利幅度为8%(含)—12%(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各竞包单位按报名前后顺序由授权委托人随带竞包保证金收据、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竞包文件(以上资料均为原件),进行资格查验。 (3)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的下浮率即为中包下浮率。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摇取下浮率的方法: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不再放入摇号箱内。 (4)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14.报名时间:2021年08月30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1)报名及发售竞包文件地点: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2)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14000元 (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缴存竞包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财务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称: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石璜支行 .帐 号:201000031695030 .未中包的投标人的竞包保证金将在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年度保证金的单位除外)。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开标时持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7.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包价的2%。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2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许浣彬 联系电话: 15215983687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楼春 联系电话:13357528191

21.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1)到现场参与开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确保开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2)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2、发包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 3、发包公告与发包文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发包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发包人: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8/26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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