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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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32021ZJ1000057 |
项目名称 |
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20 |
挂牌价格 |
5,846,9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08-27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2个周期。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绍兴产权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建筑用周转材料等相关经营业务授权战略投资者经营团队负责。 6.为增强投资者合作信心,拟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由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至三年业绩承诺期满,约定年利率为6%,按季付息。 7.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至受让人转让资金到位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产生的损益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大型国有企业股东背景; 2.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及住建部颁发的“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证书”;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符合相应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对今后三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承诺: 2022 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 (1)三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提前完成; (2)若2022年-2024年每年实现净利润高于承诺净利润、但低于(含) 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经营团队可享受超额利润分配,超额分配比例为10%;若每年实现净利润高于1000万元,承诺净利润至1000万元(含)部分,超额分配比例为10%,超过1000 万元部分,超额分配比例为20%,分段计算。 (3)若未完成,自审计报告出具后15天内按股权转让时价格与最近年度末浙江越筑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每--注册资本价格孰低确认折算,将相应股权抵偿给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 当连续两年未达到承诺业绩,合作协议终止,剩余所持股权由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回购价格按股权转让时的价格与最近年度末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每一注册资本价格孰低确认; 当所持股权不足以抵补承诺当年业绩缺额,自审计报告出具后15 天内按股权转让时的价格与最近年度末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每一注册资本价格孰低确认折算,将所持全部股权抵偿给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合作协议终止。 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章程中约定,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70%。 3、在完成工商持股登记之日起三年内辅助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若未完成,受让人需向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对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处置过程中的任何增值、减值或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该不动产的增值减值、涉及该不动产的政府补贴、政府征收补偿款等,战略投资者均不享有和承担,由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并写入公司章程。. 5、受让方持股后需遵守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相关规定,在业务开展、制度遵守及相关人员管理等各方面按国有企业程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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