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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办公软件采购竞价公告
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竞价公告 
(竞价号:2433365120647169  采购形式: 协议供货 )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金山/KINGSOFT WPS Office 2019 专业版 
备注: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安装地点为高速公路第三支队机关及各大队,分别为南川、万盛、武隆、黔江、酉阳、秀山。   
 采购限价:¥600.00元 
 数量:120 
 小计:¥72,000.0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市级 
5、配送区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武隆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区,南川区,万盛区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1-11-30 10:00: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1-11-30 11:55: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一)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兼容国产操作系统。 2.软件需与采购人全部计算机兼容,能够支持采购人现有办公自动化软件需求,与采购人各办公和管理等业务系统的兼容。 3.提供目前最新版本,提供三年免费升级,终身正版授权。 4.支持多种安装方式,可采用光盘安装,网络安装,硬盘安装。 5.交货验收标准以安装至指定计算机并满足全部使用功能为准。 (二)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3.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人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供应商应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将设备安装在指定位置,并调试好相关功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售后服务内容 (1)服务期(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①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正常工作。 ③设备故障:中标人应及时排除故障,属质保范围的按生产厂家质保规定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属于质保范围的按成本价进行修复。 ④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服务期外延服务要求 ①服务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 ②服务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技术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自最终验收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提供3年质保期以及售后维护期。 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8、交货时间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七路2号 
  联 系 人:胡晓 
  联系电话:15223957799 
  邮政编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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