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研究生公寓供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并按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本项目“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按采购文件给定内容填写。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注: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评审专家将以填报的数据为准修正其企业类型。(本条不作为否决供应商资格评审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研究生公寓供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必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四级、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任意一个月),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时间: 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451-55671212转8022。
4.采购代理机构邮箱:Dept5@guofa8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