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8日10时至2023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连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3/03,户名:连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41个车位(每个车位单独拍卖,每个车位的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增价幅度详见《标的物清单》)
标的物清单如下(每个车位单独拍卖):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用途 |
评估价格(元)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05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11号) |
12.8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06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12号) |
12.4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09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15号) |
13.0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4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15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20号) |
12.8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5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16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21号) |
12.4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6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19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23号) |
13.3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7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20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24号) |
12.9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8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21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25号) |
13.3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9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27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30号) |
9.6 |
车库 |
9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0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28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31号) |
11.7 |
车库 |
9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1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30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33号) |
12.2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2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31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34号) |
13.3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3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35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37号) |
12.69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4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38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39号) |
12.6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5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39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40号) |
12.6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6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51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42号) |
12.6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7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5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43号) |
12.6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8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54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44号) |
12.5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19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55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45号) |
12.1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0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56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46号) |
12.0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1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60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47号) |
12.47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2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61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54号) |
12.47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3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6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55号) |
13.26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4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63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56号) |
11.35 |
车库 |
9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5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65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57号) |
11.35 |
车库 |
9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6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71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62号) |
12.17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7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7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63号) |
12.2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8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77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64号) |
12.2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29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78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65号) |
10.94 |
车库 |
9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0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79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66号) |
10.99 |
车库 |
9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1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80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67号) |
11.2 |
车库 |
9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2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81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68号) |
12.8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3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8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69号) |
11.45 |
车库 |
9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4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83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70号) |
11.45 |
车库 |
9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5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85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72号) |
11.5 |
车库 |
9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6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86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73号) |
11.5 |
车库 |
9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7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87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74号) |
13.9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8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88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75号) |
14 |
车库 |
105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39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9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78号) |
13.62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40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93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79号) |
13.5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41 |
被执行人连州市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北路199号吉大名居首层车库95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6180号) |
12 |
车库 |
100300 |
80000 |
16000 |
1600 |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名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清远连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天向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23年4月3日上午8时30分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天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18144864039,联系人:网拍拍辅服务团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1、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15天内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由买受人向原产权人另行主张权利。拍卖成交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相关过户或立户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但退款额在原抵债物价值中予以扣减。
本院郑重承诺:成交标的,负责交付。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每个车位单独拍卖,每个车位的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增价幅度详见《标的物清单》。
4、吉大名居的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业主之间主张优先购买同一个车位的,价高者得,车位承租人也有优先购买权,但次于业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天向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其它事项: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证明和权属变更手续,能否办理以相关部门答复为准。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15天内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由买受人向原产权人另行主张权利。拍卖成交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相关过户或立户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但退款额在原抵债物价值中予以扣减。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三)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恶意哄抬拍卖价格成交后悔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刑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5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5月16日17时30分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连州市人民法院,帐号: 627574552002,开户行:中国银行清远连州支行,并在付款用途注明“(2021)粤1882执82号+车位名称拍卖余款”,到账为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买受人及案件当事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及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清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计费标准指引(试行)》的规定,本次拍卖收取相关拍辅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计费:
1.拍卖、变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不超过50元;
2.拍卖、变卖金额1万元至50万元的,按照0.8%计费;
3.拍卖、变卖金额5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0.4%计费;
4.拍卖、变卖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1%计费;
5.拍卖、变卖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0.02%计费;
6.单个标的收费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收费不超过10万元;
已经委托网拍辅助机构拍卖,并已完成挂网流程,因当事人达成和解或以物抵债撤回拍卖的,可以减半收取网拍辅助工作费用。
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网络辅助工作费用由接受以物抵债的债权人支付,计费基数以抵债金额为限。
咨询电话:18144864039,联系人:网拍拍辅服务团队。
十三、司法拍卖竞拍流程及说明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竞拍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m3)上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63-661128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连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