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土门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196993X168188652432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土门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9.9495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郧西县税务局土门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土门镇上坪村。项目维修面积883.09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书面承诺);(3)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土建施工员或装饰装修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或装饰装修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社保完税证明和企业完税证明。(5)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注册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使用伪造证件和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9)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死亡事故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的(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等)。须提供上述内容的相关承诺,同时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将保留对本项进行查询的权力,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方式:现场获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3)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逾期报名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陈红/0719-6236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泽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联系方式:倪三/13451255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
电 话: 0719-6236118